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陶勇
二〇二五年四月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本人作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了意见,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陶勇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硕
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述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2024年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召开 实际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8 8 0 0 5 5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为贯彻落实《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次数6 次。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本人所任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股东大会的
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履职时间共计 17.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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