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宋宗宇,经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董事会决议,
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宋宗宇,男,中国国籍,1968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后。曾任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讲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重庆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宋宗宇 4 2 2 0 0 否 1
1.本人均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4 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4 年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3 3
提名委员会 4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3 3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初核)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复核)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绩效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候选人资格、工作经验、学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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