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上述背景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决定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 司”)。
立,在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 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20300000105376。 设立,在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法 人营业执 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203001363846728。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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