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6,176,7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后,2024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51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孙家权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的其他 7 名董事参与对本议案
的表决,且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5 年 5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9.0209 万股,回购价格为 11.15 元/股,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4,350,830.35
元。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将由101,617.6792万元减少至101,578.6583万
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孙家权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的其他 7 名董事参与对本议案
的表决,且均投了赞成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5 年 5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4)。
3、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1,617.6792 万股变更为 101,578.6583 万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1,617.6792 万元变更为 101,578.6583 万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
变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涉及条款,具体修订内容 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刊登于2025年5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4、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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