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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3 19:43:08 股吧网页版
拓维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2025年10
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
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董事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其后条款序号顺次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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