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4 15:31:38 股吧网页版
升达林业: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 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9,008,267 股,每股发行价为 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761,967,786.33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331,433.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年 5 月 16 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及相关募集资金文件,本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全部投资于“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报批总投资为 77,997.81 万元,建设内容为:
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装置 1 套;30,000 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存储调峰储罐 1 座;
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方正证券为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16 年 6 月 3 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本公司、方正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作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银行。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7006513010000028 10,007.18 已冻结

成都东大街支行

2、与前期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6)219 号);方正证券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
开募集资金 56,913,162.70 元置换上述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完成。

3、被司法扣划金额

由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违规以公司名义向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后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导致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 60,693.8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 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同时受市

场环境等实际因素影响,公司亦未能继续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
1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