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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4 15:31:37 股吧网页版
升达林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上市公司”、“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升达林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8 号)核准,通过方正承销保荐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9,008,267 股,发行价为 6.99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761,967,786.33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636,353.24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331,433.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到
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投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为投资主体。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冻结

成都东大街支行 147006513010000028 10,007.18

(三)募集资金被扣划情况

公司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提供担保,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因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到期不能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
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 60,693.83 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6]219 号);方正承销保荐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募
集资金 56,913,162.70 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
完成。

2018 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同时受市场环境等实际因素影响,公司亦未能继续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2021 年 10 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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