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5月20日,升达林业(002259)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升达”变更为“升达林业”,自2018年10月9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历时六年多时间,公司成功“摘帽”。
公告显示,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0年3月,“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司法抵债方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在第一大股东的支持和公司管理层的不懈努力下,公司积极推动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
公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关联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且“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已消除。对于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案件,公司在相应案件项下的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或相关担保合同已被法院生效判决判定无效,公司对应担保责任已消除;针对法院认定升达林业担保无效,但由于公司存在过错而应向相关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院判决及相关债权实际情况合理预估并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同时,针对升达集团的欠款,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追偿,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以《存单质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或无效为由,要求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返还资金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二是通过诉讼就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对升达集团及相关担保方进行追偿。目前,公司已通过法院追回部分案款。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告显示,2023年8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犯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在积极化解和消除违规担保风险的同时,公司加强主营业务发展,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并显著增长。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8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扣非净利润5105.31万元,同比增长187.30%,毛利率比上年提升3.98个百分点。
升达林业主营业务为天然气液化加工,并涉及城镇燃气运营、加气站运营等业务,占据国内少数的LNG加气站相对集中的几个区域之一,且所在地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系中石油长庆油田主产区之一,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辐射范围涵盖陕西、山西、河北、山东等诸多北方区域。
今年一季度,公司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同比增长5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6.77万元,同比增长177.20%,扣非净利润1703.22万元,同比增长95.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3.78万元,同比增长118.57%。
公司表示,公司已对升达集团的欠款全额计提会计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与升达集团违规担保相关的诉讼,持续向升达集团进行追偿,并争取减少公司因违规担保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降低公司损失。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升达集团的资产财务状况,通过实地调查、公开信息检索等多种手段持续调查升达集团的财产线索,尝试发现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并通过书面发函、提起诉讼、司法执行、申请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不断向升达集团进行催收、追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