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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3:40:13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北京
发表于 2025-05-16 13:31:09 发布于 山东

$ST加加(SZ002650)$   $*ST宇顺(SZ002289)$   $ST联合(SH600358)$   

一、关于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

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规定的,该意见于2020年4月21日印发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1. 适用范围: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存在债务人有未结诉讼或仲裁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债务人财产状况复杂难处理、债务人是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等情形,以及其他不宜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则不适用。

2. 审理期限:对于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3. 通知与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应当在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中予以告知,并公告。法院应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自行或者由管理人协助通知已知债权人。

4. 财产调查:管理人一般应自接受指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调查,并提交财产状况报告。

5. 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提前15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提前3日告知需审议、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但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意缩短时间的除外。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可将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一并提交表决。

6. 程序转换:破产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不宜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情形,或者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应当转换为普通方式审理,原已进行的破产程序继续有效。

7. 其他事项:破产人有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一般应当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完结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案件符合终结破产程序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相关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裁定。

二、破产快速审理常见进度节点

1. 裁定受理与通知: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在裁定书中明确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并在裁定受理之日起3日内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 指定管理人:采用随机公开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应在作出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司法技术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确定管理人,司法技术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确定管理人。

3. 通知债权人与公告:法院应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5日内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受理法院公告栏发布公告。

4. 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一般为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30日。

5. 财产清查:管理人应在接受法院指定后40日内完成破产财产清查工作,形成财产清查报告。

6. 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召开。

7. 资产处置与程序终结:需审计、评估资产的,一般不超过30日。管理人应在查明相关情况后5日内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申请,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终结裁定。

不同地区法院对破产快速审理机制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实际进度节点以当地法院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为准。

三、st加加控股股东卓越投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进度潜在时间节点

ST加加的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已被宁乡市人民法院受理。ST加加公告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保持独立性,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这表明其破产案件相对独立,可能符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条件。不过,最终是否适用还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决定。

假设ST加加控股股东卓越投资的破产清算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其进度节点如下:

1. 裁定受理与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2日受理破产申请,若适用快速审理,应在受理当日或裁定书中明确适用,并在5月15日前通知申请人万向信托和被申请人卓越投资。

2. 指定管理人:若采用随机公开方式,宁乡市人民法院需在5月12日受理裁定作出起3日内,即5月15日前通知司法技术部门按规定程序确定管理人,司法技术部门则需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也就是5月20日前确定管理人。(需要公告)

3. 通知债权人与公告:法院需自5月12日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即5月22日前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5日内,也就是5月17日前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受理法院公告栏发布公告 。(需要公告)

4. 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一般为自法院5月17日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30日,截止到6月16日。

5. 财产清查:管理人应在接受法院指定后40日内完成财产清查工作,若5月20日确定管理人,需在7月1日前形成财产清查报告

6. 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6月16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召开,即6月21日前召开 。(需要公告)

7. 资产处置与程序终结:需审计、评估资产的,一般不超过30日。管理人应在查明相关情况后5日内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申请,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终结裁定。假设资产审计评估从7月1日开始,不超过30日完成,管理人在查明情况后5日内提出终结申请,法院5日内裁定,整体流程在8月上旬左右完成。(看点——杨家剩余股权,什么时间,谁掏钱拿下,以划转还是拍卖的方式?需要公告

需注意,以上是基于一般快速审理机制进度节点的推测,实际进度以宁乡市人民法院规定和该案件具体情况为准。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本文重在分享关联信息,不作投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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