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7 日、8 日、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相对于深证 A 股指数偏离值累计
达到 15.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73,254.96 万元,同比下降 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9.87 万元,同比增长 1,19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5,105.31 万元,同比增长 187.30%。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
入 22,973.28 万元,同比增长 5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6.77 万
元,同比增长 17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1,703.22 万元,同
比增长 95.56%。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受托人华宝信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
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详见《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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