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鉴于国际环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出口业务占有一定比重,公司外币结算需求增加,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2、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法律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有效期内开展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结合公司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从而保证业务的正常利润,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收益影响。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包括美元等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4、期限及授权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包括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合同匹配,不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影响。
7、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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