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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6:47:05 股吧网页版
兆新股份: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优得新能源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得新能源”或“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优得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优得新能源深耕新能源运维领域逾 8 年,系该细分赛道龙头企业。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全域运营战略部署与落地能力,拓宽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空间。

2、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及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收购拟全部以现金支付,标的公司 7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上限为人民币 2.2 亿元。本次交易初步估值以标的公司未来三年承诺净利润对应的动态市盈率不超过 12 倍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估值及价款将综合参考经审计、评估的结果,并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发展、业绩承诺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以各方履行审议程序后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优得新能源股东上海联之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宁波联阅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迅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优得新能源 70%股权,交易完成后,优得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总价款尚未最终确定。根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约定,双方将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基础,综合考量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前景、业绩承诺等核心因素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相关事项均以各方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联之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联之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842160R

法定代表人:何旖莎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 1 号楼 1803 室

注册资本:6679.68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何旖莎 69.9883%

2 苏州源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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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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