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8:30:15 股吧网页版
兆新股份: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410048 号)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

根据遴选结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综合评分位列第一名。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华所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
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锋,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为翔鹭钨业、好太太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钟宏,注册会计师,自 2016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先后为翔鹭钨业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静,注册会计师,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钟宏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