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间,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15%股权进行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申请对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矿业”)持有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15%股权进行司法变卖,变卖起始价为4.32亿元,较首次拍卖起拍价5.4亿元大幅折让20%。该股权此前已两次流拍,此次变卖将于10月5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启动。
公告披露,本次所涉变卖标的为富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3,036.6421万元(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15%)的股权。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通过网络查询获悉,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5日10时至2025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富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3,036.6421万元(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15%)的股权进行公开司法变卖。
此前,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15%股权进行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15%股权进行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15%股权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15%股权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10时至2025年8月24日10时止、2025年9月17日10时至2025年9月18日10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拍卖标的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和第二次公开拍卖,两次拍卖结果均为流拍。
本次股权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一是参照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锦泰钾肥部分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4-062)载明的青海锦泰10%股权的交易定价;二是参照(2024)青28执94号执行案件中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变卖公告中所载的青海锦泰1%股权市场价。在此明确,起拍价是拍卖的起始标准,不等同于该部分股权的实际价值。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议后确定,青海锦泰整体股权基于上述参考价值人民币40亿元,结合本次15%的股权拍卖比例,以该整体股权价值的90%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人民币5.4亿元。
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为第一次拍卖流拍价格人民币5.4亿元的80%,即人民币4.32亿元。
本次变卖的起始价为第二次拍卖流拍价格,即人民币4.32亿元。
公告表示,本次司法变卖事项,经综合评估与分析,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若变卖顺利完成,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增强资产的稳健性与增值潜力;同时,也能为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主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进而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本次变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需以变卖最终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业绩方面,8月26日,兆新股份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29.99%;净利润307.25万元,同比增长47.06%。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净利润达1865.38万元,同比增长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