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提供不超过10 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全资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1.78 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 12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宁东泰和新材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申请授信,公司和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年中银(宁东)额高保字 005 号),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7,880万元;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35XY250507T00021001),为泰和销售公司向招行烟台分行申请的总额为贰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20,000 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CTRP6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张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纤维、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生物基材料、纸包装材料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普通货物运输;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筹建,仅限于分支机构)、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住所: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路专用线西侧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320 78.80%
2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8,000 20.00%
3 宁夏嘉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80 1.20%
合计 140,000 100.00%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78.80%的股份,为宁东泰和新材的控股股东。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01,671.89 万元,负债总额
224,909.47 万元,净资产为 76,762.42 万元;2023 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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