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临时公告:2025-030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及2024 年5 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21 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 12 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告编号为 2021-043 及 2021-063 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担保的进展公告》,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东支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黄河银行”)
临时公告:2025-030
就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向上述银行的借款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氨纶”)不再持有宁东泰和新材的股份,同时公司对宁东泰和新材的持股比例有所调整,公司及相关银行拟根据最新持股情况,重新界定担保义务。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签署
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编号:2021 年中银(宁东)固借字 002号补 003 号),公司与中国银行宁东支行、宁夏黄河银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
补充协议》(编号:2021 年中银(宁东)固借保字 002-1 号补 001 号)和《<保
证合同>补充协议》(编号:保字第 00100022021112409549-1 号补 001 号),按照变更后的持股比例重新确定了担保义务。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CTRP6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张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纤维、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生物基材料、纸包装材料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普通货物运输;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筹建,仅限于分支机构)、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住所: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路专用线西侧
临时公告:2025-030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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