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5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成都兴仁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川大智胜”)战略发展需要,将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兴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仁科技”或“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川大智胜将持有兴仁科技70%股权,兴仁科技将成为川大智胜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川大智胜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川大智胜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完成后,川大智胜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对兴仁科技的整合以及兴仁科技经营业绩是否能够达到预期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现金14,700万元收购兴仁科技70%股权,其中,以3,864.00万元的价款购买兴仁科技股东石玉持有的18.40%股权、以6,006.00万元的价款购买兴仁科技股东鄢炜持有的28.60%股权、以3,255.00万元的价款购买兴仁科技股东成都兴骐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5.50%股权、以1,575.00万元的价款购买兴仁科技股东成都
沐阳佳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7.50%股权。收购完成后,兴仁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石玉
姓名 石玉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
就职单位 兴仁科技
(二)鄢炜
姓名 鄢炜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
就职单位 退休
(三)成都兴骐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成都兴骐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MABUQXLF26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北东街1号4栋1单元4楼401号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北东街1号4栋1单元4楼401号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动漫游戏开发。
主要股东 共青城兴骐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成都兴阳
合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875%、成都沐阳骏骐科技有限公司持
股6.875%、侯睿持股6.25%、杨健持股1%
(四)成都沐阳佳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成都沐阳佳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MABXCDLG2U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12楼1211号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12楼1211号
注册资本 50万元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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