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共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5,655.00万元,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包括在执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前,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进行沟通;在期中现场预审后就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进行沟通;期末现场审计后针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以及相关重大事项,再次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审查
审计委员会根据各项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内针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各环节的工作,履行了相应的监督审查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年度选聘过程监督审查
1. 聘前审查
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和严格的审查。审计委员会通过上述审查程序认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工作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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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
2. 选聘过程
2024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2024年4月2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该议案获批生效。
(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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