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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9:47 股吧网页版
川大智胜: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开始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股票简称由“川大智胜”变更为“*ST 智胜”,证券代码仍为“002253”。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川大智胜”变更为“*ST 智胜”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253”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股票于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5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6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指标触及第 9.3.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此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稳固传统业务

(1)军航业务将积极跟进国家军队装备相关需求,配套开展相关产品的订单落地,确保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

(2)民航业务将紧抓国家未来机场建设复苏的有利时机,不断扩展新的市场,提升民航业务规模。

2、拓展新业务

(1)紧抓国家发展低空经济的机遇,依托前期在“低空监视雷达”及“低空飞行管理系统”上的技术沉淀,聚焦城市低空交通管理系统、基于低空雷达组网的低空主动安全监视系统、EVTOL 驾照模拟培训设备及培训服务等方向,积极拓展低空经济板块业务。

(2)进一步加强三维技术新产品在安全、医疗、工业、军事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尤其是加大“非接触式多模态心理健康状态监测与筛查设备”的市场拓展。

3、新股东赋能

四川大学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将其直接持有川大智胜 15,724,8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它将为公司赋能,为公司 2025年业绩做出贡献。

以上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组、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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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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