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及优化,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2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
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 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
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 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
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3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
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债权、债务重组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债权、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等);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九)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项。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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