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5 点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女士
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 司 2025 年 度 1~9 月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77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1~9月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9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8,32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100,515,842.14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股东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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