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7 20:23:18 股吧网页版
ST步步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股票简称:ST 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5-02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停牌一天,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2.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
“ST 步步高”变更为“步步高”,证券代码仍为“00225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 5% 变更为 10% 。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步步高”变更为“步步高”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25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5、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 变更为 10% 。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
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1、公司其他风险警示涉及情形已消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325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 114 号)。

2、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7 条第四款“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4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5〕2-33 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7 条规定的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逐条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核准的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而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关于上述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于 2025年 4 月 18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并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