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与北京上河动量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河古宗”)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10,315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河
古宗的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二、本次终止投资的原因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上河古宗将专项对本末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此基础上就本次股权投资事项与目标公司积极开展磋商,但双方最终未能在交易方案上达成一致,从而导致上河古宗的投资目的无法实现。经基金管理人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项目投资。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嘉兴上河古宗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基金管理人应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公司全部出资款一次性退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自公司指定账户收到全部出资款之日起,原《合伙协议》正式终止。
三.本次终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河古宗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及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公司已全额收到上河古宗返还的投资款,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及上河古宗其他合伙人就原《合伙协议》项下的出资及相关投资事宜已无任何未了结的义务权利和债权债务。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产业基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嘉兴上河古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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