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1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权简称:洋 JLC12
期权代码:037938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02 元/份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5,334,080 份
激励对象数量:693 名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334,08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42,421,982 股的 0.63%。
4.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9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02 元/份。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10%;或以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15%;或以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以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20%;或以2022-2024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5%。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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