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0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6.87 元/股,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6.8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6.77 元/股,自 2025 年 10 月 17 日起生效。同日,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77 元/股(含)调整为 15 元/股(含),同时对回
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止,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
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4 日、
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3 日、2025 年 8
月 5 日、2025 年 9 月 3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