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郑馥丽,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正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 本人年度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本年度召 本人年度
开董事会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13 13 13 0 0 否 3 3
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和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所出席的各次会议,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谨慎行使表决权。在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对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的客观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 6 次会议,审议
通过 15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1.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 2023
2023 年度初审沟 2024-01-26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目标的概述、计划的 -
通会会议 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初步审计重要
事项沟通等相关事项。
2024 年第六届董 1.审议《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01-26 2.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3.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 年度审计沟 1.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 2023
通会会议 2024-04-15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包括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对关 -
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等事项。
1.审议《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六届董 2.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04-15 3.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二次会议 4.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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