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350 万元,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鉴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量尚无法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对未来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以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等具体事宜,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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