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27),定于 2025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14:3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表决。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25年5月29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13,012,87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5.41%,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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