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表决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朱宏韬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计算。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附: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宏韬简历:
朱宏韬先生,生于 1970 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同时兼任上海锦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鸿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蓝堤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灵兰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宏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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