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9 18:04:04 股吧网页版
歌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及其子公司、歌尔丹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丹拿”)及其子公司、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及其子公司可能发生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56,8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2%,其中:与歌尔集团及其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3,500 万元,与歌尔丹拿及其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700 万元,与歌尔光学及其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22,60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关联董事姜滨先生、姜龙先生、段会禄先生、刘耀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生效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额度相应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同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同歌二期基金”)。同歌二期基金规模约为 69,697 万元,公司及普通合伙人上海同歌星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同歌星辰”)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 9,900 万元及 100 万元完成基金设立。基金设立完成后,公司及上海同歌星辰将与其他有限合伙人继续共同出资约 59,697万元。公司在同歌二期基金总出资额将不超过 23,000 万元,占基金规模比例不超过 33%。

同歌二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上海同歌星辰是青岛同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歌创投”)控制的企业,且同歌二期基金将委托同歌创投作为基金管理人。同歌创投为公司董事刘耀诚先生控制的企业,刘耀诚先生受上海同歌星辰委派担任同歌二期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同歌二期基金份额的认购,不在该基金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不
向同歌二期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代表,不控制同歌二期基金或参与其财务和经营决策。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