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19:23:15 股吧网页版
歌尔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5 月 8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所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及行权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