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盛新锂能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盛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将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募集规模不超过3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其中盛屯集团和华友控股集团拟各认购11.275亿元,中创新航拟认购9.45亿元。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为 24.89%,姚雄杰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盛屯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述三名发行对象均大有来头。其中盛屯集团为盛新锂能控股股东;中创新航为国内头部电池厂商,在动力及储能领域市场份额均排名前列;华友控股集团是拥有华友钴业、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控参股公司的大型投资集团,涉及镍资源开发、有色冶金、电池材料、回收利用等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及相关投资业务。
盛新锂能表示,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均是中国锂电池产业链的头部企业。公司是中创新航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与华友控股集团的业务布局也有一定互补关系。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与下游龙头客户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进一步深化产业链合作及协同,加快实现“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战略目标。
在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同时,盛新锂能还分别与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包括原材料购销合作、原材料加工合作、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等。
同日,盛新锂能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情况,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审慎分析和论证,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去年8月,盛新锂能公告,计划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拓宽国际融资渠道等。
对于此次终止赴港上市的决定,盛新锂能给出的解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情况,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审慎分析和论证得出。
业绩方面,盛新锂能此前发布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81亿元,同比增长61.07%;净利润8871.9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75亿元。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95亿元,同比下降11.53%;净利润亏损7.52亿元。
截至今年9月底,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34%,创出十年新高,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65个百分点。
截至 9 月底,盛新锂能短期借款达 45.83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13 亿元,两者合计 60.96 亿元。与之相对的是,公司货币资金仅25.60亿元,即便加上19.99亿元存货,货币资金与存货合计 45.59亿元,仍较短期负债缺口15.37亿元。
除短债外,盛新锂能的对外担保也暗藏风险。截至 2025 年 8 月底,盛新锂能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43.25 亿元,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