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5 年 10 月修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是由梅州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 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成都市市
0006179302676。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930267
6。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资产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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