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部分实现,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为 36%,低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原计划的 40%,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剩余 4%对应的股份,共计2,619,028 股。此外,有三位激励对象近期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和授予协议的约定,其剩余激励期限内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原价收回,不再激励,涉此情形的股票数量为 1,378,000 股。因此,公司将合计回购注销 3,997,028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及个别激励对象离职导致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997,028 股,同意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公司股东会审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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