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5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通
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董事会
同意根据相关审核监管规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从不超过 232,283,464 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196,712,598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从不超过人民币 59,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 49,965 万元万元(含本数)1。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 本公司 2020 年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200.00 万元,前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加上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及
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2,292.51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 50.44%,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部分的金额为 9,032.51 万元。根据《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 18 号》(中国证监会 2023 年第 15 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应当将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从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因此做出此调整。拟发行股
份数量上限也随之做出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振坤、胡焱、姚小林、田世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前述《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调整的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振坤、胡焱、姚小林、田世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前述《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调整的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振坤、胡焱、姚小林、田世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前述《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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