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20:07:15 股吧网页版
天威视讯:天威视讯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具体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目录 目录

第十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十章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
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制 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制度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天威视讯股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天威视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 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和《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 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
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含子
(含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具体范围详见本制度第十 的重大信息,具体范围详见本制度第十
七条。 三条。

“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露的信息登记
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为未公开信息。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公司及其董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 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

格式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完整、及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