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2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及通知程序......5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7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8
第六章 附则......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
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会授予的对外投资、购买或处置资产、对外
借款、关联交易和资产抵押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论证,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报表;
(五) 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 提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应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八) 《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十条 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的审批权限: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计划外的对外投资项目:连续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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