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12 名、注册会计
师 1,552 名、从业人员总数 6,000 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中标单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 10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已
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一)2025 年 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
工作提出建议。
(二)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召开会议的方式与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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