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集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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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09:51:27
发布于 浙江
(SZ002237)$江西铜业(通过控股股东江铜集团)在2019年收购恒邦股份时,白纸黑字承诺“60个月内把江西黄金等黄金资产注入恒邦股份、解决同业竞争”,如今大限已过,资产仍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确实已构成公开违约。山东证监局2024年4月、7月先后对江西铜业、江铜集团开出责令改正+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但行政监管只是“黄牌”,股价差距和投资者损失并未因此填平,市场质疑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控股股东到底还负有哪些法律责任?1. 继续履行义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15条把“超期未履行承诺”直接定性为违规,监管机构可责令其限期完成,并不因处罚而免除履约义务。2. 民事赔偿潜在风险如果投资者能举证:- 承诺内容具体、确定,足以影响投资决策;- 因承诺落空导致股价显著落后于可比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便可依据《证券法》第85条“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应承担连带赔偿”提起民事诉讼。恒邦股份股价2024年以来明显跑输山东黄金、中金黄金等同业,已具备初步举证条件。3. 后续监管升级可能若30日内整改报告仍无实质方案,证监会可升级为市场禁入、罚款;深交所也可参照《上市规则》7.7.6条对其限制资本运作(定增、减持、并购重组)。二、投资者如何“自保”并推动履约?1. 主动维权- 收集证据:公告、承诺函、股价对比、同期黄金指数;- 咨询律师,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由向法院集体诉讼;- 向中证中小投服中心申请公益维权支持,降低个人成本。2. 用股东大会施压恒邦股份中小股东可:- 联合5%以上或100股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要求董事会每季度披露资产注入进度;- 否决江西铜业提名的董事连任,迫使其更换项目执行团队;- 要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同业竞争对估值的折让,并向全体股东公开。3. 要求公司启用“承诺约束机制”江西铜业体系内已有先例:在其子公司江铜铜箔IPO时,控股股东明确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公开道歉”。投资者可要求江西铜业把相同条款写入恒邦股份层面的补充承诺,包括:- 未按期注入资产,每年向恒邦股份支付违约金;- 限制江铜集团减持江西铜业或恒邦股份股票,直到履约完毕;- 若2026年底前仍无法完成,则强制现金收购江西黄金股权并原价转让给恒邦股份。4. 借助媒体与监管持续问询交易所互动易、证监局信访邮箱都是有效渠道。经验表明,媒体密集报道+监管连环问询,是迫使国企控股股东“让步”的重要外部压力。三、结论江西铜业目前受到的还只是“软约束”,但法律层面已具备继续强制履行+民事赔偿的双重路径;投资者若想真正保护自身利益,应把“行政违规”转化为“民事赔偿”和“公司治理”双重压力——集体诉讼+股东大会提案+违约金条款三管齐下,才能倒逼控股股东拿出真金白银的注入方案,而不是一纸再拖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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