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0 16:12:52 股吧网页版
民和股份: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1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本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亿元;同时子公司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9.5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0.5亿元。以此来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用信贷款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4,000万元,期间为债务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同时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4,0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依据上述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6,600万元,期间为债务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依据上述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46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3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民和股份

1、被担保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捌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壹拾贰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
2、民和股份财务情况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55,717,117.66 3,921,343,158.12

负债总额 1,480,208,745.49 1,865,679,771.37

净资产 2,275,508,372.17 2,055,663,386.7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74,466,255.83 528,441,523.94

利润总额 -393,685,783.3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