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5-09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传递等方式发出。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将《公司章程》体例(章节、条款)进行调整,尽量保持与章程指引一致,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按要求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及完善其他相关内容;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整个章节。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 万元),最终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4)。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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