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约束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二) 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三) 薪酬制定本着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四) 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 不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外部董事,每年固定津贴人民币
24000 元(税前)。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60000 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年薪、奖金、福利三部分构成。
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二)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如下:
序号 职务 基本年薪
1 董事长、总裁 当年公司经审计后净利润×2%
2 副总裁(营运) 分管业务单位当年净利润×2%,不低于 20 万元
3 副总裁(财务总监) 30 万元
4 董事会秘书 20 万元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年薪总额不高于当年公司经审计后净利润的6%。特殊情况下需要超出上述总额的,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批准。
(三)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如下:
序号 职务 绩效年薪
1 董事长、总裁 (当年审计后净利润-上年审计后净利润)×4%
2 副总裁(营运) (分管业务单位当年净利润-分管业务单位上年
度净利润)×4%×考核系数(0-2.0)
3 副总裁(财务总监) (当年审计后净利润-上年审计后净利润)×2%
×考核系数(0-2.0)
4 董事会秘书 (当年审计后净利润-上年审计后净利润)×1%
×考核系数(0-2.0)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全局工作做出贡献的,在年底可给予上述计算公式之外的全局工作奖励。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年薪总额不高于(当年审计后净利润-上年审计后净利润)的 12%。特殊情况下需要超出上述总额的,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批准。
(四)奖金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指标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的激励,未能完成经营指标不发放奖金。奖金的额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批准。
(五)福利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节日补贴、年度身体健康检查等公司提供的福利。
第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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