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科大讯飞”)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3 人,实际参会董事 3 人,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赵锡军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此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落实事项。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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