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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8:46:13 股吧网页版
科大讯飞: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上市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上市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
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
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裁在决策权限内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包括:
(一)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董事长候选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权;
(二)股东会其他审议事项的决定权。

第七条 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子公司《章程》产
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征得公司总裁的书面同意。

第二章 子公司的治理及日常运营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
运作制度。

第九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
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公司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地发展。

第十条 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对外担保等重
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十一条 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经济业务,应按市场客观经济规律
的要求,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要在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的关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
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公司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

(二)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

第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
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十八条 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
资产负债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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