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赵锡军)
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履职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恪守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优势。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秉持审慎原则开展审议工作,坚持基于专业判断形成独立、客观、公正的决策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具体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赵锡军,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与副秘书长、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的研究,担任教授以来共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 100 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余部,主持及参
与科研项目 20 余项。2020 年 8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的核心职责是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能力,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促使董事会科学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范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未出现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7 次,本人均按规定
全部现场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5 次,本人均按照规定全部出席。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会召开次数 5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7 0 0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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