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
安全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各项应急决策措施的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的紧急偶发事件,包括:
(一) 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
(二) 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三) 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对公司经营造成
重大风险;
(五) 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六) 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风险;
(七) 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进行集中负面报道;
(八) 公司股票在短时间交易连续异常;
(九) 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十) 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十一) 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的经营业务受到重大影响;
(十二) 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十三) 发生投资者大规模群体上访、投诉事件;
(十四)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的原则:
(一) 合法、合规;
(二) 诚实、信用;
(三) 及时、积极;
(四) 公众和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
(五) 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六) 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
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
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 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 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五) 协调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然后应急领导小组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另公司总部设置了 24 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第八条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快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事件处理小组,将突发事件情况向监管部门汇报,并取得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二)对公司进行自查并搜集了解公众及投资者的情绪和舆论的反应,尽可能多的、全面的掌握有关信息;
(三)分析已经掌握的信息,制订突发事件管理计划,确立突发事件处理的目标、策略、工作程序、方法等;
(四)统筹安排,实施突发事件管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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