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5 年 4月 30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54 号),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详见 2025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59,917.2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24,938.77 元,截至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0,032,646.45 元。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预案需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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