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宇)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宇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博士。2008 年至今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 深圳),曾任城市化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新能源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生态城市专委会委员、深圳市软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新兴战略产业博士专家联谊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长期从事新能源产业、能源
与环境政策、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5 1 4 0
股东会 4 1 3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1 次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对考核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按照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3、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按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认
真阅读候选人的简历,并基于独立判断进行表决,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在任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项议案。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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