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志)
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大志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 EMBA。现任君言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和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理事。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5 1 4 0
股东会 4 1 3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新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工作和教育背景等进行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应职务。
2、战略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担保及申请授信额
度事项进行审议,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本人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在任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项议案。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
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通过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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