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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18:27:30 股吧网页版
江南化工:关于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

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大连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信息,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以下简称“抚矿十一厂”)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其附带 18,000 吨乳化炸药资产(产能)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抚矿十一厂出租的 92项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41 项附属设备整体出租项目(以下简称“出租项目”)整体捆绑公开挂牌交易,其中民爆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14,629.42 万元,出租项目出租底价为 5,299.5 万元/十年。

2025 年 12 月 5 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议案》。2025 年 12月 25 日,公司收到大连产权交易所发来的《竞价结果通知单(转让项目)》《竞价结果通知单(出租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5-073)、《关于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5-077)。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抚矿十一厂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公司成为民爆资产转让项目的受让方及出租项目的承租方。

三、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乳
化炸药生产线及其附带 18000 吨乳化炸药产能资产。甲方将该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

1.2 辽宁华诚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25 年 09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辽华评报字〔2025〕第 128 号)。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4,629.42 万元(含税)。该评估结果已获得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准。

1.3 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转让标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第二条 产权交易方式

2.1 本产权交易采取以下第 2.1.2 种方式:

2.1.1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2.1.2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公告期间产生 2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网络竞价
方式组织实施竞价,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

2.1.3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甲方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内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依法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交易价款

3.1 本项目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7,345.515704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叁佰肆拾伍万伍仟壹佰伍拾柒元零肆分(含税)。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 乙方已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4,000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4.2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 4.2.1 种方式支付价款:

4.2.1 一次性付款。除 4.1 款中交易保证金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外,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13,345.515704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叁佰肆拾伍万伍仟壹佰伍拾柒元零肆分,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第五条 交接事项

5.1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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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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